很多人都忽视了一个快速的落户方式—在上海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员工,落户近在咫尺。可能大家会有疑问,在前不久公布的上海人才引进办法中,并没有提及高新技术企业可落户上海这个要求?其实,高新技术企业落户被写在了《实施细则》里。
政策依据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25号)
2.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27号)
学历对应社保要求:
1、硕士学历学位者在该高新技术企业交满1年2倍社保;
2、本科学历学位者在该高新技术企业交满2年2倍社保。
3、持有技师证的技能人才在该高新技术企业交满2年2倍社保。
注意:合法合规缴纳社保和个税,无违反计划生育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等要求是针对所有落户方式的统一要求,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引进落户当然也不例外。
哪些企业可以申报高企?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